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中宏源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受國家稅務總局漳平市稅務局委托對國家稅務總局漳平市稅務局物業管理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組織采購活動,現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1. 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漳平市稅務局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2. 項目編號:中宏源[2025]-036號
3. 采購內容及要求: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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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項目名稱 |
數量 |
合同包預算 |
主要技術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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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國家稅務總局漳平市稅務局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
1項 |
900000元 |
詳見第三章: 《采購內容及要求》 |
4.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4.1法定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4.2特定條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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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細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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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
供應商需滿足以下條件,否則視為無效投標:1.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應符合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供應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視同中小企業; 2.需提供的材料:供應商須按照本項目的項目屬性(服務類)劃分提供相對應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詳見第五章。未按規定提供的將不被認定為中小企業,資格審查不通過。 3.特別說明:(1)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文件依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本項目適用行業為物業管理;(2)在服務采購項目中,由中小企業承接,即提供服務的人員為中小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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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資格證明材料 |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推行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制指導意見的通知》閩財購[2024]6號中規定:依法在福建省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鼓勵提供《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函》(格式見附件),在投標(響應)文件中可不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注:供應商應對其承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作出虛假承諾,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4.3是否接受聯合體形式的響應磋商:不接受
※根據上述資格要求,供應商響應文件中應提交的“資格證明文件”相關規定和資料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須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供應商報名期限: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磋商活動的供應商,請于2025年11月19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8:30~11:30時,15:00~17:30時(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到中宏源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漳平市菁城街道恒峰大廈8層805室)獲取磋商文件,資料費300元。如以轉賬方式報名的須附上匯款憑證,未提供不給予受理。未購買或逾期購買采購文件的供應商,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6.如果采購過程中有發出更正公告,采購人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延長報名期限,則報名截止時間以更正公告中的約定為準。
7.磋商時間及地點:中宏源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開標室;2025年12月1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代理機構將在截止時間前半個小時開始簽收響應文件和響應保證金),不符合采購文件的規定或逾期收到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提出質疑:對采購文件質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提出;對采購過程質疑的,可以在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提出;對成交結果質疑的,可以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提出;均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澄清,口頭質疑不予接受。
9.有關本項目采購的相關信息(包括采購文件若有修改)都將在國家稅務總局漳平市稅務局公告欄、中宏源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網站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請潛在供應商及時關注相關信息,以免錯漏重要信息。
采 購 人:國家稅務總局漳平市稅務局
地 址:漳平市景弘路
聯 系 人:何先生
聯系電話:18159478978
代理機構:中宏源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恒峰大廈8層805室
聯 系 人:陳女士
聯系方法:13105941437